旺苍县调整新农合补偿标准最高报销可达10万元
发布时间:2011-09-05 点击量:801
广元新闻网讯(吴小娟 记者 向 弢)“调整后的新农合补偿标准使我们大病有保障,住院补偿高,看病花钱少。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为我家减轻了经济负担!”嘉川镇67岁村民汤国伦因身患食道癌在当地卫生院住院治疗。由于新农合住院补偿比提高到了85%,25天的住院治疗,汤国伦只花了500多元,这让他和家人都喜出望外。
今年以来,旺苍县积极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根据今年的筹资水平,按照方便群众、规范服务、提高水平、保证安全的要求,不断优化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提高参合补偿水平,越来越多的农民享受到更多实惠。
调整后的新农合补偿方案,各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比在去年的基础上平均上调了10个百分点,住院补偿比最高达85%。其中市(省)级定点医疗和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提高了20个、15个百分点,最高达55%。参合农民年度内累计报销金额可达10万元。
新方案提高了重大疾病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恶性肿瘤、肝硬化、慢性肾功等一类慢性病按门诊医疗总费用的50%进行补偿,封顶线为4000元(全年累计封顶4000元)。瘫痪、精神病、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病、类风湿关节炎等二类慢性病,按可报费用的40%进行补偿,封顶线为2000元(全年累计封顶2000元)。特殊重大疾病单次(外伤除外)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的,先按规定比例补偿,剩余可报销部分(除民政、红会等社会救助)按90%给予再次补偿,不受封顶线限制。
对于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患者,新方案对其实行了保底报销优惠政策,政策规定: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实际住院报销比例不到30%按医疗总费用减800元起付线,再乘以30%实行保底报销。
据了解,不断扩大的受益面也提高了农民的参合意愿。今年全县参合人数达到33.2万人、参合率达到97.26%。1-7月份,已到位基金9625.72万元,到位率达到100%,基金使用率达到40%,累计受益8.6万余人次。共支付新农合基金2985.59万元。全县住院率达到5.24%,居全市第一。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达到2991.01元,受益面达26.05%。参合农民实际住院补偿率达到45.20%,次均住院补偿135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