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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人入围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候选名单

发布时间:2011-10-09  点击量:6457

广元新闻网讯(记者 李波)10月8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17名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名单公示,我市元坝区青牛乡莲池村村主任助理向中红、利州区东坝街道个体工商户张庆海入围。
   2010年以来,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在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中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英勇顽强,临危不惧,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浩然正气之歌,为促进我省两个“加快建设”,构建和谐四川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各地认真组织开展了四川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经县(市、区)、市(州)综治办组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省综治委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审议,评选出17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拟提请省政府审议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10月8日至10月22日。
新闻链接:
   向中红:2009年12月15日,向中红是一名刚上任仅2个多月的大学生村官,他不畏江水刺骨,奋不顾身救起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妇女,他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赢得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向中红先后被评为“感动广元十大人物”、元坝优秀青年,元坝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张庆海: 2010年8月21日,张庆海赤手空拳抓小偷,身中数刀,其中一刀刺中肺部,张庆海不顾伤痛紧紧抓住小偷,最终小偷被赶来的群众拦下,扭送到公安机关。张庆海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勇于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见义勇为的壮歌。2011年2月25日,广元市利州人民政府授予张庆海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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