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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四川高院发布了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审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情况。2009年全省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共37件;2010年数量上升到了47件;今年前10个月案件数量达到了67件,判处130人。涉及领域已经蔓延到调料、主食、菜品等多个方面。而因为四川饮食辣椒使用量大的原因,在辣椒里添加苏丹红的罪案,约占全国的1/10。
在今日四川高院召开的关于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与以往不同的是,除媒体记者外,高院还首次邀请了省大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据新闻发言人陈明国副院长介绍,案件数量上升,一方面是因为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的配合增强,依法移送追究刑责的案件增多,另一方面也表明全省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形势十分严峻。
“对该类案件,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共同犯罪的主犯、团伙犯罪的首要分子、累犯、惯犯等,依法判处重刑;对一个犯罪行为触犯多个罪名的,按照处刑最重的罪名定罪。”陈明国副院长表示,全省法院坚持从严打击,重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据了解,在今年1至10月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生效判决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达95.12%。
针对现场记者提出的如何加强食品的日常监管和源头预防,陈明国副院长介绍,四川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推动监管体系的完善。通过司法调研发现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司法建议和审判白皮书等多种方式,强化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和食品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增强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合力。
今年,四川高院已将重大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纳入刑事大案要案报告督办范围,实行逐级报告和督办。今年1至10月,高院共督办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重大典型案件10件,涉及34名犯罪嫌疑人。从明年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将全部纳入刑事大案要案报告督办范围。
陈明国副院长表示,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由部分到全部纳入督办范围,虽然增加了高院的工作量,但是通过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监督,能保证案件审理及时准确,有效地震慑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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