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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 四川将终身追究领导责任

发布时间:2015-02-05  点击量:1979

 

  原标题:重大行政决策 四川将终身追究领导责任

 

  1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今年我省将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探索推进行政权力、政府责任、外商投资“三张清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是必经程序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关键在管好政府的权力之手。《安排》提出,将从规范程序、责任追究两方面入手,确保四川重大行政决策的高质量。2015年,我省将制定《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标准,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

  2015年,还将落实《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审议。制定《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市县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大幅减少

  四川将加快制定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探索建立县级以上政府专门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并适时开展试点。

  对于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川要求各地政府筛选20—30件,逐一明确整改部门和整改时限,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四川将制定深化政务公开具体措施。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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