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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7-11-16  点击量:1752

      1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和乡镇基层干部群众对《条例》提出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中文出席会议。

    《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后,我市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该《条例》草案起草由市白龙湖管理局主笔,并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通过了一审。

    “《条例》应该充分考虑库区后续发展问题”“核心保护区的划定要加快”“主体责任要明确,不要把权力挂在空中”......会上,与会人员积极发言,就《条例》内容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文字表述规范性以及管理机构和职责、法律责任等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起草制定《条例》需要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尤其是多研究建设性的意见,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引导工作,从全局大局出发,把“两湖”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的《条例》在明年上半年能顺利出台。同时,各部门会后要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充实到《条例》中。

(记者周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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