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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市政协总编制52名,其中行政编制41名,其他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58人(领导干部超编),其中行政人员49人,其他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7人;退休人员42人。固定资产总额758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组织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工作;
(二)负责政协广元市委员会重要会议的筹备和会期服务工作;
(三)负责执行市政协重要会议的决议;
(四)组织实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和全国委员会所作的全国性的决议以及省政协所作的全地区性的决议;
(五)组织政协委员参与对我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67.28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37.49万元增长2.07%;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467.28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437.49万元增长2.07%。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36.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60.89万元,公用支出275.39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431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当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0%;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较2017年预算上升5.26%,主要原因是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上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8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保留车辆2辆,主要用于公务应急和通讯等。
三、其他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共有车辆14辆,均为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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