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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农村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天堂

发布时间:2018-07-11  点击量:1827

  政协广元市委员会办公室                                                                             二十九

别让农村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天堂

    民盟广元市委:近年来,广大农村地区商品日益丰富,藏身其中的假冒伪劣商品却让人防不胜防、苦不堪言。农村正在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集散地”“承接地”。究其原因:一是一些不法商贩受利益诱惑,把在城市无立足之地的假冒伪劣商品输送到农村市场,导致农村市场假食品、假农资品种多、数量大;二是农村大部分居民收入水平较低、文化层次不高,加之大都是留守老人和儿童,对商品真伪辨别力不强,受到侵害后维权意识淡薄;三是农村市场点多、线长、面广,基层执法部门执法半径过大,日常监管经常处于“空档”。

    这些假冒伪劣商品既扰乱了农村市场秩序,又伤害了农民身体健康,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不利于乡村振兴。为此建议:

    一、提升农村居民质量意识。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组织宣传车、张贴标语、举办商品质量讲座等方式,入村巡回宣传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误买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救济途径等,公开曝光已查处的案件,让农民群众知道假冒伪劣商品“为什么不能买、买了应怎么办”,不断提高其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构建完善的农村商贸体系。在金融、税收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农村商品示范店建设,合理布局农村超市,努力打通商品从厂家到农村商家的“最后一公里”,让农民购买商品时有更大的选择余地,能买到质优价廉的商品;严把农村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强农村商品经营业主培训,增强其辨别商品真假能力;建立和落实进货验收制度,严把商品进货关、初核关,确保合格商品走进农村市场。

    三、从快从重查处商品质量案件。工商、食药监、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公布相关维权举报投诉电话,聘任农村商品信息联络员,及时获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线索;执法部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应快速查处,并追根溯源,重拳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者,掐断源头;检察机关可根据情况在假冒伪劣商品案中担当公益诉讼人,司法部门可对使用假冒伪劣商品的受害者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切实增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的违法成本,有效压缩假冒伪劣商品存在的空间。

    四、健全多维一体的监管体系。应进一步明晰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有效整合相关部门力量,使农村市场执法监管无盲区;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强化乡镇相关责任,重抓农村市场商品质量巡查、隐患排查等,使农村市场监管不留“空档”;聘任并强化村级商品质量信息员管理,发挥其“千里眼”作用,及时发现线索,让假冒伪劣商品无处藏身;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对于查证属实的给予重奖,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立体化、网络化的农村市场商品质量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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