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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问题的建议
范雪梅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公安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四川省既有建设电梯增设指导意见》和《关于对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的通知》精神,市人民政府今年4月25日发出了《关于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实施8个多月来,仅有市政府三宿舍两部电梯经历时5个多月的安装,至今尚未投入使用,人们戏称:“这是美丽的神话”。
    据初步了解广元市城区无电梯住宅约40万套,居住占城区总人数近80%的人口,且6成以上是老年人,可新增电梯2.8万部。
我们认为,政府出台这一政策和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工程和敬老工程,理所当然地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和企盼,但难以实施和推进的主要原因是:
    一、安装电梯要“经增设电梯梯号全体业主住户同意”条件设置太高,一些业主因认识和利益不同而要百分之百达成一致意见根本不现实。
    二、多数单元业主属杂居且多不认识,又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领导,加之个别业主借“经增设电梯梯号全体业主住户同意”这一规定而人为设置障碍,致使无法上报增设申请。
三、没有统一的组织机构进行指导协调,仅凭一些业主自发、无序、无奈的行动。
    省以奖代补安装电梯的时限和条件是:2018年底以前已完成安装而且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时间紧迫,不少业主非常焦虑,希望政府出面抓好此事。因此,我们建议:
   一、党委政府应把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作为民生工程、敬老工程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挂帅,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参加,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该工程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降低电梯增设条件。将电梯增设原条件“经增设电梯梯号全体业主住户同意”降低为“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为宜。(目前杭州就是这样规定的)
    三、像广州、杭州、武汉等城市那样,把电梯增设与“城市更新”规划相结合,在安装电梯的同时,对小区进行微改造,变老旧小区为“宜居美观的新小区”。
    四、将原以奖代补政策的时限由2016-2018年延长至2020年,与全面小康同步。
    特此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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